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环境保护费;2、环境保护费=工程造价×环境保护费费率(%);3、文明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工程造价×文明施工费费率(%);4、安全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工程造价×安全施工费费率(%);5、临时设施费:临时设施费有以下三部分组成:(1)周转使用临建(如,活动房屋);(2)一次性使用临建(如,简易建筑);(3)其他临时设施(如,临时管线)。其中:周转使用临建费;一次性使用临建费;其他临时设施在临时设施费中所占比例,可由各地区造价管理部门依据典型施工企业的成本资料经分析后综合测定。临时设施费=(周转使用临建费+一次性使用临建费)×(1+其他临时设施所占比例);周转使用临建费=【(临建面积×单价)÷(使用年限×365×利用率)×工期(日)】+一次性拆除费;一次性使用临建费=【临建面积×单价×(1-残值率)】+一次性拆除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