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的处理方式:权利人可向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履行有效民事判决。如果一方拒绝执行,另一方可向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236条和第23。执行人找不到被执行人的处理方式:可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财产,或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高消费。如仍无法执行,可暂时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或财产被发现后再恢复执行。
法律分析
一、判决后,当事人拒不执行如何办
1、判决之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向申请执行。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二、执行人找到被执行人怎么处理
1、如果在执行中,被申请执行人找不到的,仍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房产、汽车、银行存款等)。
2、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对其采取高消费的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早日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3、如果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也可以由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结语
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时,权利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如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若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可向申请执行。对于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的情况,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甚至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高消费行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如上述措施无效,可暂时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或财产被发现后,随时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人民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